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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知
作者:电梯商会 发布于:2013/10/18 14:53:43 点击量: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中关于电梯修理委托条款等问题我们已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,市局于10月16日下午专门召开了座谈会,同时我们致函国家质检总局,质检总局就此给予了回复,原文如下:

    “感谢你们及时向我们反映维保企业的呼声和建议!材料反映的问题我们先前已经有所考虑,对维保单位的意见将认真研究,并积极向全国人大建议,希望法律能够实施好、过渡好。上次北京局开会谈了我们的初步意见,待明确后我们将组织行业宣贯,还请多支持我们!以后有建议可以直接向我们反映,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商会工作,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。祝商会越办越好!工作顺利!”    

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将于2014年01月 01日开始实施,望各单位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。同时,我们将视情况积极向全国工商联、全国政协、全国人大做进一步反映大家呼声,给我们的会员企业、特别是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健康、顺利发展环境。也希望会员企业能够诚信经营、优质服务、增强责任感,确保在维护电梯的安全、可靠运行,给市民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提供更大的方便,为北京建成“世界城市”作出应尽的贡献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北京电梯商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年10月18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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