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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常务理事工作会议召开
作者:电梯商会 发布于:2015/3/4 14:04:29 点击量:

 第二次常务理事工作会议召开

    10 14 日电梯商会召开工作会议,讨论研究“北京市电梯十强企业”和“北京市电梯服务质量十佳企业”的评审标准以及评审办法,大家对评审标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,第一,认真落实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严格执行“北京市电梯有关标准”;第二,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;第三,公司人员必须全部交纳五险,用人合同和工资必须相吻合;第四,公司人数必须和安装维保的电梯数量相匹配;第五,近三年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;第六,售后服务无重大投诉,用户满意度高(包括销售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保);第七,公司及其员工未有违法行为;第八,不拖欠外企业债务及本单位员工薪资;第九,在销售、改造和维修中未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;第十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。以上要求必须是近三年(2012 年、2013 年、2014 年)的公司情况,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。

    评审机构组织人员由入围企业派设评委,保证评审结果公平、公正。会上对电梯商会技术委员会成员人选、商会注册资金及财务制度、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。

    出席会议的有常务理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,秘书长主持会议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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